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传闻(4 / 9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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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她人美嘴又甜,老板招架不住:“让你拍啦,靓nv。”

金鱼装在盛满水的透明塑料袋内,一排排地悬挂在墙上,颜seyan丽,凌空游动,映着橙红灯光。

逛街的时候,黎见卿偶遇了一位她之前在纽约时报香港分社实习时的外籍同事,两人聊了一会天。

陆微之从一个商务场合过来,同事对他很好奇:

“lye,whoishetoyou?”

黎见卿张了张口,yu言又止。

如果是之前,她一定大大方方地说是男朋友了。

问题就在于,他们的关系在这段时间有质的转变,对于新的称呼和身份,她尚未熟悉,不太好意思讲出口。

她一时无言,望向陆微之。

后者气定神闲,没有主动解围的意思,反而耐心十足地等待她的答案:“他在问你,我是你的谁,怎么不答?”

他慢腾腾地牵起她的手,十指交扣,两人无名指上的戒指相碰,仿佛是一种契合。

黎见卿清了清嗓子,介绍道:“yhband”

非母语像隔着一层,消解了她微妙的羞涩感。

如果是粤语又不同,虽然也是她后天学的,可能因为方言的烟火气重,更贴近己身似的。如果要说得自然,可能真要到和他变成老夫老妻的那一天。

说完,她快速转移注意力,取下一袋金鱼,塞进陆微之手里:“帮我拿着,我要拍照。”

黎见卿举起相机,把他当ren形支架,寻找到最佳的光线和角度,咔嚓咔嚓连拍了好几十张。

出片的秘诀,在于百里挑一。

拍完照,她挑了几条漂亮的金鱼买走。

“怎么样,我们要走回家吗?”她挽上陆微之的手臂。

“你跑了一天,还走得动吗?”

“我想走诶,这两周忙着写稿,都没时间和你一起。”

结婚后,两人一直在忙,连蜜月都没有去度,至于婚礼

听说她和陆微之登记,徐婉云的心终于放到了肚子里,特地跑来香港看她,敦促她请陆微之为两人办一个盛大的世纪婚礼。

但黎见卿一想到回京州面对家族就头疼,陪妈妈去大屿山拜了佛,就打发她回去了。

b起无限风光,她更喜欢安静的二人世界。

以前在京州,她是娇生惯养、车接车送的千金小姐。自从来了香港做记者,成日跑来跑去,在坡路遍布的城市,日行两三万步很寻常。

牵着手走了一段,她拽着陆微之停下了:“我脚疼,走不动了,你背我吧。”

生怕他拒绝,黎见卿直接跳到他的背上。

“慢点。”

陆微之无奈地承接住她。

夜se渐浓,晚风带有凉意,街上的行人少了,黎见卿趴在他的背上,双臂圈住他的脖颈:“我喜欢这样。”

陆微之双手扣住她的膝后的凹陷,手里还拎着一袋金鱼,稳步向前。

她逐渐犯困,在他背上睡了过去,足尖垂下,随着他的走动轻摇慢晃,不时擦碰他的西k。

一条弥敦道,从旺角走到尖沙咀。

为了出行方便,他们工作日住在尖沙咀的一幢高层复式公寓。

黎见卿返家第一件事,是抱着海狸亲个不停,逗猫玩了好一会儿,她才慢吞吞地去洗澡。

陆微之从浴室走出来,回到床上时,黎见卿正躺着玩手机。

做传媒这一行,总要对网络上的流行保持一定的敏感度,她每天都会ch0u时间刷一下社交媒t。

近段时间热度b较高的一个话题是:你手机里的最后一张照片是你感到幸福的理由

她故作神秘地问:“猜猜我的是什么?”

“好像不需要猜——海狸。”

海狸是黎见卿的心肝宝贝,占据了她相册的至少半壁江山。

“嗯嗯,猜对了。”黎见卿举起手机,上面是一张海狸的美照,“送分题。”

她问:“你觉得好看吗?”

由于答案显而易见,陆微之对这个话题不太感兴趣,眼睛看着电脑。

黎见卿的话音刚落下,一簇雪白的猫毛轻飘飘地落到了他的唇上。

他微微皱了下眉。

即使家中的空气洁净系统24小时运作,海狸的猫毛仍随处可见。

见他不回答,黎见卿不高兴了,把手机一扔,跨坐到他腿上,把他的电脑挤了下去:“你怎么不说话,你是不是不喜欢我的猫?”

“你觉得,如果我说很喜欢,会是真话吗?”

陆微之抬起手,想要将唇上的猫毛摘下,但猫毛轻而细,他的指尖第一次并没有准确地碰到。

黎见卿看到了,她幸灾乐祸,拉下他的手腕:“我来帮你弄。”

她已经洗浴过了,穿一条墨绿se的吊带丝质睡裙,浓密的黑发披散在0露的肩头,皮肤雪白,嘴唇嫣红。

“但你要先回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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